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关于推荐第十二届“中华慈善奖”
候选对象人选的公示
根据《陕西省民政厅关于组织评选推荐第十二届“中华慈善奖”候选对象的通知》(陕民函〔2022〕34号)有关要求,按照慈善楷模奖推荐标准,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、社会影响良好、具有感召力、公信力、示范性的个人(包括慈善工作者)和爱心团队(非法人)。推荐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,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、志愿服务,事迹特别突出,有良好社会影响等;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。拟推荐慈善楷模奖候选人--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乌钢作为第十二届“中华慈善奖” 评选表彰活动拟推荐对象,现予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至19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通过来电、来信向省青基会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9--88426508;联系地址:西安市红缨路158号团省委陕西省青基会(邮编:710068)
附件:推荐第十二届“中华慈善奖”候选对象人选乌钢简要事迹 (点击可下载查看)
陕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
2022年4月14日